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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鉴定前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4-01-31


一、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定义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是一种提取、保全、检验分析电子数据证据的专门措施。也是一种审查和判断电子数据证据的专门措施。它主要包括电子数据证据内容一致性的认定、对各类电子设备或存储介质所存储数据内容的认定、对各类电子设备或存储介质已删除数据内容的认定、加密文件数据内容的认定、计算机程序功能或系统状况的认定、电子数据证据的真伪及形成过程的认定。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


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电子数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形式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通用实施规范》:司法部颁布的司法鉴定技术规范,规定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通用实施程序和通用要求,包括鉴定实施中必要环节的程序规范以及技术管理要求。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为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规定了物证类司法鉴定的分类,包括电子数据的鉴定。

《民事证据规定》:对司法实践中电子数据真实性审查判断这一难题进行了回应,强调人民法院在对电子数据审查时,应综合判断电子数据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是否具备有效地防止出错的监测、核查手段,是否被完整地保存、传输、提取,保存、传输、提取的方法是否可靠,是否在正常的往来活动中形成和存储,保存、传输、提取电子数据的主体是否适当等各方面的因素。


三、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作用

(1)为司法机关提供专业、科学、客观的电子数据证据,帮助司法机关查明事实,保障司法公正。

(2)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的电子数据证据,帮助当事人证明自己的主张,解决纠纷。

(3)为社会公众提供电子数据证据的鉴别服务,帮助社会公众识别真伪,防止欺诈,维护社会秩序。


四、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

(1)选择合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应当根据司法部的公布,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避免选择不合格或不正规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以免影响鉴定结果的效力和权威性。

(2)提供完整的鉴定材料,应当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完整、清晰、有效的鉴定材料,包括电子数据的原始存储介质或副本、电子数据的来源、形成时间、内容等,以及与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如委托书、身份证明、鉴定要求等,以便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判断。

(3)保护电子数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电子数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防止电子数据被篡改、删除、损坏、丢失等,影响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有必要,应当及时对电子数据进行复制、备份、加密等,以便保存和提供电子数据。

(4)尊重司法鉴定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应当尊重司法鉴定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干扰、妨碍、贿赂、威胁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不得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出具与事实不符或超出鉴定范围的鉴定意见,不得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或诽谤。


五、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常见案例

(1)涉及电子合同的民事纠纷

电子合同是指通过电子信息网络(如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订立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与书面合同相同,但由于电子合同的特殊性,如电子签名、电子时间戳、电子证书等,往往需要进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以确定电子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等。例如,甲乙双方通过某电商平台签订了一份电子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某种商品,但后来乙方未按合同履行,甲方起诉乙方要求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乙方则否认签订过电子合同,或者声称电子合同已被篡改或作废,此时,就需要对电子合同进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以确定电子合同的内容、签署人、签署时间、签署方式等。

(2)涉及电子邮件的刑事案件

电子邮件是指通过电子信息网络发送和接收的具有一定格式的电子文档。电子邮件在刑事案件中往往具有重要的证据价值,如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动机、行为、状态等。但由于电子邮件的特殊性,如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邮件头、电子邮件正文、电子邮件附件等,往往需要进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以确定电子邮件的真实性、科学性、相关性等。例如,某犯罪嫌疑人通过电子邮件向受害人发送了威胁、恐吓、勒索等内容,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向同伙传递了犯罪指令、计划、信息等,此时,就需要对电子邮件进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以确定电子邮件的发送人、接收人、发送时间、接收时间、发送内容、接收内容等。

(3)涉及社交媒体的行政案件

社交媒体是指通过电子信息网络进行信息发布、交流、分享的平台或工具,如微博、微信、QQ、抖音等。社交媒体在行政案件中往往具有重要的证据价值,如证明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行政依据、行政目的等。但由于社交媒体的特殊性,如社交媒体账号、社交媒体内容、社交媒体互动等,往往需要进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以确定社交媒体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等。例如,某行政主体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了某项行政决定,或者通过社交媒体回应了某项行政诉求,或者通过社交媒体处理了某项行政投诉,此时,就需要对社交媒体进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以确定社交媒体的发布人、发布时间、发布内容、发布形式等。